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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四大快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2 16:44:47  来源:国际四大快递  作者:gou  浏览次数:35

国际四大快递-把物流战略落实到现场

过关及过海关,基本知识与常识,经海关有十条基本知识

1.进境物品完税价格的确定方法: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下称《完税价格表》)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的完税价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43号),《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有关问题解释的公告》(公告【2013】46号):

(1)禁止进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2)禁止出境物品:

1、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2、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3、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体;

4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3)限制进境物品: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4、国家货币;

5、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

(4)限制出境物品:

1、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2、国家货币;

3、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4、无线电收发机、通信保密机;

5、贵重中药材;

6、一般文物;

7、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

3.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有哪些?

 根据【2004年第7号公告】文,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限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4.关于出入境旅客“自用合理”的解释问题。

 根据海关规定,“自用”是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

5.旅客携带进境物品限量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58号令),明确了《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的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类物品:

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它生活用品

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税,其中价值人民币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种限一件;

第二类物品:

烟草制品、酒精饮料

(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

(2)其他旅客,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第三类物品:

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1)驻境外的外交机构人员、我出国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赴外劳务人员和援外人员,连续在外每满180天(其中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物品验放时间从注册入学之日起算至毕结业之日止),远洋船员在外每满120天人选其中1件免税;

(2)其他旅客每公历年度内进境可选其中1件征税,具体请以进境地海关审查验核后的确认意见为准。

6.进境旅客所携带行李物品验放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正式,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7.出入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规定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海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8.邮递或者携带中药材、中成药出境有什么限制?

 药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物品,能否邮递或者携带出境要看其是否符合海关对于品种成分和价值方面的限制性规定。

(1)品种成分方面:不能邮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中国家禁止出境的物品,如烈性毒药、毒品、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国家明确禁止出境的中药材及中成药有麝香、蟾酥、虎骨、犀牛角、牛黄等(不含配以微量麝香、蟾酥的成药,如麝香还阳膏、六神丸等,但包括含犀牛角和虎骨成分的药品)。其余中药材和中成药,在规定的限制内,海关可以放行。毒品包括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品和精神药品。

(2)价值方面:个人物品邮递或携带需在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带和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的管理规定》,旅客携带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前往港澳地区的,总值限人民币一百五十元;前往国外的,限值人民币三百元。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寄往港澳地区的,总值限人民币一百元;寄往国外的,限值人民币二百元。

注:中成药是指注册商标上标有“省(市)卫准字”的中成药。商标上标有“省(市)卫健字”的保健中成药不适用本规定。

9.出境旅客复入境携带物品的规定?

 出境旅客携带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应填写申报单向海关申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在复进境时凭申报单证向海关申报方可免税携带进境。在进境时海关认可的有效单证是申报单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单证。

10.进出境旅客应当如何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海关总署令第55号)中明确规定,“申报”系指进出境旅客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规定的义务,对其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实际情况依法向海关所作的书面申明。旅客申报一般指书面申报。

如果进出境旅客携运须向海关申报的行李物品,应在口岸进出境通道内的海关专门设立的申报台前,向海关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他申报单证,如实申报其所携运进出的行李物品。经由实施“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的验放制度的海关进出境;

如果旅客没有携运须向海关申报的行李物品,应选择“无申报”通道(又称“绿色通道”)。

个人邮件清关或海关相关问题咨询:15360013007

国际四大快递-相关物流信息(1)

航空运输政策选择国际航空运是一种跨国的经济活动,传统的研究要么基于经济理论,要么基于政治理论,经济学的出现则从不同的角度对管理航空运的体系进行研究,跨国经济只有放到国家间政治这一背景下才能被人们理解,这个观点也同样适用于运输活动。为了确保国际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需要建立相应的国际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拥有不同立场的国家就会发生激烈的碰撞。

经济民族主义觉得,国家是国内外政治经济领域的主要行为主体,经济政策应该用来建立一个更加强大的国家,因而国家优先于市场,市场关系是由政治权力塑造的,全球经济的本质反映了最强大国家的利益,贸易收益是不平等分配的,贸易对那些拥有更大经济和政治权力的国家更有利。国际经济体系的结构被觉得是有冲突的。自由主义则强调个人,不把国家看作一个统一的行为主体,认为国家被很多因素影响,认为冲突是可以避免的。对自由主义来说,市场是经济活动的中心,而非国家,不同个体在追逐个人利益的过程中的相互交往带来了经济发展,英国为代表的国际航空运领域的经济民族主义占据上风的结果,在航空运体系形成过程中,美国的势力在芝加哥会议上远不如在会议上的表现,抑或是美国利用在国际运输的让步换取其他更大利益的结果。

尽管在“二战”后,美国在航空运输领域有一定的优势,但并未取得压倒性的优势,特别是英国手里还有大英帝国广衰的国际航空运市场,这也是英国用以在芝加哥会议上对抗美国的武器。芝加哥会议后形成的运输体系解决了运输的无序状态,并对相互依存关系进行有效管理,降低交易成本,大限度地寻求共同的利益,将潜在的利益冲突控制在最低限度,并使各国之间的空运运输关系处于可控制的稳定状态。这个空运体系包含了制度理论认定的国际制度所包括的但它没有采取正式的组织安排,而是采用双边方式实现上述国际制度内容的具体安排,因为芝加哥会议后成立的组织这个多边组织没有被赋予管理经济事务的权力,空运体系的制度安排也符合经济学的相互依赖理论。不同国家对外部的“敏感性”和“脆弱性”不同,双边航空运协定会表现出较大的差异。芝加哥会议不能达成多边的国际航空运体系,也可以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交易成本来解释。国际政治经济学认为国家之间的一切交往都可以视为某种交易,传统双边航空运体系中的对等原则也反映了交易成本过高的结果,“天空开放”协定的出现则反映了交易成本的足够下降。

国际四大快递-相关物流信息(2)

无论咖啡店还是超市,店方都会为提高作业效率投入很多精力。如果把店内摆放的桌子和货架置换成物流术语,就是“工序间的配置”。加工区和出货区人员流动相对频繁,所以最好把它们设置在相邻区域。如果场所在咖啡店,吧台无疑是最理想的区域。店员在吧台里调制好咖啡后,可以直接递到顾客手中;还能在同一个位置接受顾客的订单;连结账也能一并完成。

在热卖期间把热销品摆在显著的位置在食品超市中,主打商品(即热卖品)的摆放位置应尽量选择超市的主通道。食品超市的主打商品(热卖品)是生鲜三品,具体包括蔬果、鲜鱼、精肉三种,这些商品的购买频率最高。人们每天都需要买蔬菜,但没有谁会每天购买胡椒或盐等调味料。以一天、一周或一个月为单位对来店客流量(订单数)进行分析,根据客流变动决定增加或减少收银员的人数配置。即使在食品超市等门店中,除购物人数以外,流通加工有打价签、贴价签/取价签等工作,现在还包括电脑组装等。日本有一种被称为“加工屋”的商家,这种地方专门从事流通加工。最近,一部分仓储企业也开始涉足这类业务。销售战略、物流战略和物流现场的同步化如果物流现场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企业就无法维持。“索赔”、“销售额上不去”、“流失顾客”等问题此起彼伏。

反之,如果物流现场运作正常,企业的运营能力就会得到提升,低成本运营(低成本运作)和优质作业(高品质运营)也会处于良性循环的状态。物流能力也是销售能力。即使说这种销售能力与物流现场关联也不为过。无论是企业新推出的商品还是传统商品,是商品就需要相应的营销策略。这种营销战略与物流战略之间当然没有分歧,营销战略和物流现场的运作也不允许有分歧。东京涩谷区有一家颇有知名度的制鞋厂,该厂在灵活运用品牌知名度和消费者认知度的基础上考虑进军服装业,但是物流方对这件事并不知情,直到三天前突然经集装箱运来一批商品时才得到消息,请你设想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即使物流中心腾出场所和人员,设法使已经运达的商品入库,也必然需要面对验货难的尴尬境地。进一步讲,即使接到订单也发不了货。

而且,如果服装厂家还想满足“装在漂亮的透明包装盒里销售,包装盒会分开另送”的条件,设想物流中心该怎么办……尽管这个例子是虚构的,但是现实中一定有企业碰到过类似的情况。把战略落实到现场如果战略不能落实到现场,就不会实现,更不存在战略角度的意义。直到实现的一刻,战略才开始发挥作用。落实战略有以下几种方法。从大的方面来说,分为①制订方针②打好基础③试运行④固定化四个阶段。各个阶段都有相应的实施步骤。

①制订方针。是决定物流战略,展开方针。

②打好基础。是向员工灌输工作的意义,明确个人职责,根据方针决定KPI(关键绩效指标,Key PerformanceIndicator),构建人性化的工作环境。

③试运行。在战略和方针的基础上设定KPI,为优化该数值确立改善项目(PJT),召开PDCA(计划→执行→确认→改良)会议。

④固定化。把项目中确定的“怎样实施效果更好”的内容落实到业务中,使之成为日常性的业务。通过实施上述系列措施,物流战略就能彻底落实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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